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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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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一期项目
发布时间:2020.04.28 来源: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重庆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

一期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

机构名称

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国)安职技字(2016)第a-0090

建设单位

重庆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

联系人

杨康

项目名称

重庆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一期项目

项目简介

1、本项目生产规模:产品为活塞,2019年产500万只

2、项目投资:万元

3、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序号

项目组成

主要工程内容

备注

1

主体工程

热工厂房:单层梯形桁架屋面钢结构厂房,1f/局部2f,建筑面积10156.46m2,主要布置铝液精炼、除气、浇铸、模具整理、锯浇冒口、热处理等。

 

联合厂房:单层轻屋面钢结构厂房,1f/局部2f,建筑面积23030.75m2,主要布置机械加工、清洗、阳极氧化、印刷固化、检测、装配等。

 

2

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

压缩空气站:建筑面积268m2,站内设160kw风冷螺杆式空气压缩机3台,单台排气量为28nm3/min,排气量为0.75mpa,绽放总排气量为112nm3/min

 

液氯站:建筑面积约57.04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提供热工厂房精炼所需氯气,瓶装购买,在液氯站通过管道输送至热工厂房精炼工序。

 

液氮露天装置区:提供热工厂房精炼工序所需氮气。

 

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0m3/h,设置定岗人员进行加药、监控作业。

 

废气处理系统:熔化、热处理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精炼废气采用固定式氯气处理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 碱液喷淋系统处理;阳极氧化产生的铬酸雾经收集后由设备自带的碱液中和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石墨印刷产生的废气收集经光解、等离子和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柴油发电机:功率:28kw,设有管道排烟。

 

设备维修:主要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不涉及焊接、打磨。

 

开闭所及配电室:园区现有110kv变电站,高压专线从电业降压站埋地引来,提供容量为10800kva,其中变压器安装容量8600kva/6台,工艺变压器安装容量2200kva/4台。

 

危废间:位于联合厂房西南面,面积180m2,用于存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表面处理污泥、电解废液、废乳化液、废矿物油等。

 

化学品库房:建筑面积约246.84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储存生产所需的各类油料、化学品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情况

分工

姓名

时间

项目负责人

闫华

高级工程师

报告书审核人

李月波

副主任医师

报告书编写人

文静

公卫医师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

化学因素:矽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铬及其化合物、硫酸、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氟化物、氯、氯化氢、乙酸、丁醇、苯、甲苯、二甲苯、柴油、氮气、硫化氢、碳酸钠、氢氧化钠等。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冶金、建材”中“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中“有色金属铸造”,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为严重。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019日,重庆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重庆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充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内容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等标准规范。

(二)建设项目概况是否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包括施工过程描述。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是否全面。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是否清晰。

(五)对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和分布及接触情况分析准确,现场调查充分。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副产品、产品、废弃物以及劳动定员等情况的描述完整准确,与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是否正确。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是否正确。

(八)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是否合理。

(九)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十)职业健康监护是否有效落实,存在什么问题。

(十一)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是否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能够满足要求。

(十二)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是否正确。

(十三)对策措施和建议是否实用、合理、可行。

(十四)评价结论,明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以及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建议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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