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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伟柯斯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汽车空调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18.12.19 来源: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重庆伟柯斯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汽车空调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

机构名称

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国)安职技字(2016)第a-0090

建设单位

重庆伟柯斯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重庆市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6

联系人

姚振杰

项目名称

汽车空调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简介

1、本项目生产规模:年产45万套空调系统管路

2、项目投资:1亿元

3、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厂房(汽车环保科技联合厂房)管路生产线1条、消防泵房、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污水处理站、空压站、仓库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情况

分工

姓名

时间

现场调查

文静、肖天明

20180926

采样和检测

杨状、李敏等

20181015-20181017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曹忠平

20180926、20181015-20181017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化学因素:铝合金粉尘、其他粉尘、木粉尘、氟化物、二氧化氮、铬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锰及其化合物、铜烟、丁酮、乙酸乙酯、苯酚、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氢氧化钠、柴油

2、检测结果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岗位

合格岗位

合格率(%

1

定点噪声

9

8

88.9

2

铝合金粉尘

2

2

100

3

氟化物

2

2

100

4

二氧化氮

2

2

100

5

三氧化铬

2

2

100

6

二氧化锡

2

2

100

7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2

2

100

8

铜烟

2

2

100

9

乙酸乙酯

1

1

100

10

丁酮

1

1

100

11

苯酚

1

1

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内容,本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定性为“较重”。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重庆惠能标普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伟柯斯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汽车空调系统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于2018年11月28日接受了专家评审,专家组提出了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完整。准确,未包括施工过程描述,但说明了原因;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有效落实,不存在问题;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够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明确了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以及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建议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供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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